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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2015决算公开的说明
  • 添加时间: 2016-09-05      作者: 暂无      字号【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秦淮区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具体开展的经常性工作有:

      1、协商议政。会议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这类会议一般是定期召开。另一类是专题协商会议、议政会、调研论证会、研讨会、座谈会、学习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各界人士联谊会等。这类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比较广泛,针对性强。会议参加者除政协委员外,有时还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参加。

      2、开展调研。主要指专题调查研究,一般由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或各专门委员会确定题目,由各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调研课题小组,进行比较系统深入的调研、论证,写出调研报告,经主席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建议送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重要的调研报告,课题组要提请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以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送区委、区政府。

      3、组织视察。主要是组织政协委员实地察看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民主监督,提出工作建议。专题视察,主要是配合本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年度工作安排和本区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进行,提高常委会、主席会参政议政质量,形成会议纪要或建议案报党委、政府研究参考。

      4、提出提案。政协提案是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它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承办单位必须向提出提案的委员和单位做出书面答复,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保证提案的办理质量。

      5、反映社情民意。是指把当前社会中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广大群众反映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由政协的专门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政协委员、政协的各个界别搜集上来,如实地向党政部门反映的全过程。这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

      6、开展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由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街道政协工委组织对政协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并上报市政协理论研究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级单位的决算。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区政协常委会在中共秦淮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学习,凝聚共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高度重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切实加强学习,广泛凝聚共识,确保政协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思想理论引领。通过党组学习会、学习报告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解把握中共中央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观念,筑牢思想根基,增进政治认同,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会“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明确政协工作方向和重点,引导广大委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的最新精神上来。

      强化委员学习培训。把委员学习培训摆在突出位置,紧贴形势,紧扣区情,注重实效。坚持委员学习报告会制度,邀请井冈山干部学院教授作“四个全面”──引领民族复兴专题报告,帮助委员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内涵;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析、企业战略思考与行动等多场专题讲座,帮助委员拓宽视野、提升素质。举办政情通报会,邀请区政府和南部新城管委会领导,向委员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南部新城规划建设情况,帮助委员吃透政情、掌握区情,增强参政议政的针对性。

      强化工作紧密衔接。自觉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贯穿到政协工作中,围绕全区大局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工作安排,始终同区委保持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通过“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在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协商计划,推动政协协商更加贴近中心工作。召开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确定15项重点协商议题,报区委研究列入区委年度工作要点,为全年协商议政活动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升履职成效

      坚持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始终是区政协一以贯之的工作主线。常委会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发挥凝聚智慧、汇聚力量、协调关系的优势,引导委员助推改革发展、致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

      紧扣深化改革协商议政。围绕深化区属国企改革、增强国企发展活力,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协商,提出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经营和扁平化管理水平、完善员工薪酬激励机制、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等建议,促进了国企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召开主席会议,提出深入拓展税源、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调度、增强财力分配激励作用等建议,推动了财税工作健康发展。围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侦查监督工作分别召开会议,提出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优化审判团队管理模式、强化侦监工作能力建设、推动“两法衔接”深度融合等建议,《人民政协报》以“南京市秦淮区政协全力推动法治秦淮建设”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针对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积极组织委员参与规划论证,50多名委员参加了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区政协一届12次常委会议对“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题协商,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了智力支持。针对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的走访,围绕科技孵化器培育、企业转型升级等开展视察调研,提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人才企业提质增效等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和采纳。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课题,组织专委会、街道政协工委、区政协智囊团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关于促进我区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发展的建议》、《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推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等20篇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关注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监督建言。坚持履职为民,就市场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题视察,提出加快推动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建议,被全国《政协信息》采用。就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进行重点协商,围绕打造中医药服务特色品牌、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深化医养融合等方面建言献策,同时促进了区中医院扩建工作加快推进。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调研协商,帮助有关宗教场所解决困难,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通过提案工作联系点、民生工作站、信访接待等渠道,组织委员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发挥了委员在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积极选派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行风监督员,通过组织委员参加民主评议、审判旁听、论证听证等形式,对相关部门行业的队伍建设、行风建设、执法执纪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有力促进了部门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

      三、商以求同,协以成事,不断拓展协商民主广度和深度

      常委会注重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不断拓展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努力提高协商质量和水平。

      扩大协商参与。根据协商议题,打破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参会的局限,全年共邀请56名相关界别委员、专家学者、党派成员、民族宗教界人士参加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参与协商讨论,发表意见建议,营造了广开言路、博采众谋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商建言活动,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薄弱学校改造、东部地区泵站规划建设等内容,组织相关委员与区政府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互动交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对策建议,全年参与各类协商的委员达300多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协商议政效果。

      丰富协商形式。深化整体协商,通过大会发言、分组讨论等方式,形成五大类28个方面200余条意见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其中提升科举文化品牌价值、整体出新江宁路、建立“321”人才计划跟踪反馈机制等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完善专题协商,通过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形式,先后就城市防汛工作、深化社区治理创新等议题进行协商,听取情况通报,积极建言献策,提出60余条建议。加强对口协商,密切专委会与职能部门联系,围绕夫子庙清真餐饮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民本警务”工作、安全生产监管等27个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协商活动,促进了部门工作开展。加强与各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定期走访各民主党派,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基层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在充分沟通、协商交流的基础上增进了共识。

      推进基层协商。深化“协商民主在基层”工作,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指导各街道政协工委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协商。围绕“共建幸福秦淮”主题,通过社区民主议事会、评事会等形式,动员社区居民、利益相关方和政协委员参与社区治理,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民主协商,取得了良好成效。经过协商,瑞金新村小区地下管网改造、苜东街非机动车棚建设、高桥社区垃圾池出新、养德村小区公共设施配套、春天家园全民健身场所建设等一批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注重品质,提升效能,扎实做好经常性工作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经常性工作,推动工作在巩固中提升、在创新中发展。

      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加大提案征集力度,印发提案征集函、提案参考要目及范例,组织提案撰写学习培训,鼓励提交集体提案,推动提案质量提高。加大提案审查力度,采取大会提案组初审、提案委员会复审、主席会议终审的“三级”审查方式,确保立案规范严谨。加大提案督办力度,坚持区政府领导领办,主席、副主席和各专委会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开展“提案集中督办月”活动,促进提案高效办理。加大提案办理协商力度,抓好审查交办协商、联合督办协商、二次办理协商、跟踪办理协商,促进提案问题解决。积极推动提案办理公开,实现委员提案办理全程网络化。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共审查立案212件,办成率70.3%,满意率、基本满意率99.1%。

      扎实做好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政协理论研究,完成市政协招标课题,报送理论研讨论文22篇,6篇分获市政协年度理论研讨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区政协获论文征集工作组织奖。加强政协信息化建设,升级区政协网站功能,及时发布政协工作信息,设立“委员风采”栏目,对委员履职实绩进行宣传,扩大了政协工作的影响力。

      及时准确反映社情民意。优化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完善信息考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收集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较好体现了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全年共收集编报社情民意信息241期,“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几点建议”等5篇被全国政协采用,39篇被市政协采用,19篇被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并转相关部门落实,推动了相关问题解决。“关于解决三山花园小区二次供水改造相关问题的建议”引起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街道的高度重视,目前改造工程正加紧实施,286户居民将很快用上放心安全的自来水。

      五、务实从严,固本强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政协党组和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参加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开展对话革命先辈、对话身边榜样等“四个对话”活动,按照“四解四促”要求深入基层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宗旨意识、提升了党性修养、促进了作风转变。

      强化专委会和街道政协工委建设。在区委关心下,配齐配强专委会、街道政协工委工作力量,一批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调整充实到政协工作岗位。进一步完善专委会、街道政协工委工作制度,明确理论研究、专题调研、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目标,加强目标任务跟踪考核,促进工作水平提升。强化专委会和街道政协工委联系服务委员职责,积极组织视察调研、学习交流、走访座谈等活动,提升了联系服务委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专委会、街道政协工委全年开展各类活动60余次,走访委员200余人次。

      切实增强政协机关服务保障能力。注重提升理论业务水平,举办政协干部培训班,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政协经常性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就推进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开展研讨交流,有效增强了政协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注重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做好服务委员、服务群众各项工作,通过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提案工作联系点、“双结对、双提升”等载体,下基层、接地气、摸实情、办实事,进一步密切了政协机关与委员和群众的联系。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服务委员、联系党派、办文办会等方面制度12项,增强制度落实刚性,促进了政协机关工作水平的提高。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表格)

      第三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75.2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0.67 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正常增加98.28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42.39万元;支出增长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4.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101.25万元。

      其中:

      (一)收入总计2075.28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957.59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98.28 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 117.69 万元,主要为我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行政运行37.59万元,政协会议26.91万元,参政议政37.36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5.83万元资金形成。

      (二)支出总计 2075.28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214.83 万元,主要用于与上年相比减少 38.73 万元,减少 3.09 %。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08%,主要原因为2015年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

      3、住房保障支出127.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2%。主要原因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度提标。

      4.年末结转和结余218.94万元,为我部门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上年度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结余49.1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69.84万元(其中:委员视察26.88万元,参政议政142.96万元)。以上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局本级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957.5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59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本年支出合计 1856.3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99.72万元,占 80.79%;项目支出 356.62万元,占 19.2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57.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28 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85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42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我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856.3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42万元,增长2.17 %。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我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83.88 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调整。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26.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47.66万元,支出决算为51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8.40万元,支出决算为6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按政策规定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7.74万元,支出决算为5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按政策规定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29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按政策规定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99.7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366.3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32万元、津贴补贴288.21万元、奖金225.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8.4万元、离休费107.21万元、退休费407.06万元、住房公积金66.16万元、提租补贴52.31万元、购房补贴8.77万元。

      (二)公用经费 133.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16万元、印刷费1.95万元、咨询费0.3万元、邮电费2.47万元、差旅费0.86万元、维修(护)费5.96万元、租赁费0.6万元、培训费5.03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劳务费20.19万元、工会经费5.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我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56.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42万元,增长 2.17 %。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我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88万元,支出决算为 1856.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2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9.7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366.3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32万元、津贴补贴288.21万元、奖金225.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8.4万元、离休费107.21万元、退休费407.06万元、住房公积金66.16万元、提租补贴52.31万元、购房补贴8.77万元。

      (二)公用经费 133.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16万元、印刷费1.95万元、咨询费0.3万元、邮电费2.47万元、差旅费0.86万元、维修(护)费5.96万元、租赁费0.6万元、培训费5.03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劳务费20.19万元、工会经费5.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3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7.69 %;公务接待费支2.0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2.3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3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4.32 万元,完成预算的 4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审批程序及结算程序的原因维修费用将近6.6万元未在本年度与维修单位结算,将在2016年汽车经费中结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维修、保养及保险。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2辆。

      3.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外省市政协到我区参观学习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3批次,184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政协到我区参观学习。

      局本级部门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我部门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6.23 万元,完成预算的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原计划安排的委员外出培训未执行。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488人次。主要为培训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吗,政协街工委联络员培训、及各民主党派相关人员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局本级部门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0.14 万元,比2014年减少 22.34万元,降低14.65 %。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称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秦淮区委员会2015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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